| 環保生態經費採實質定義,不以會計科目「環保經費」、「污染防治」等為限。
「環保支出」以調查統計資料為主,包括政府支出及民間產業相關支出。實際內容區分為污染防治經費與其他環保相關經費兩大類。前項包括空氣與水質之污染防治、廢棄物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、噪音與振動防治、環境衛生(含飲用水管理)、及輻射防治等其他費用。後者包括監測檢驗、環境影響評估及環保行政管理之費用。
但一般環境日常清潔維護經費、工廠(場)安全設施支出、睦鄰經費、污染賠償或罰款等支出及殯葬業務支出,則不在此限。
「生態支出」則需彙整生態保護相關支出,包括森林、自然保護區、國家公園等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及管理措施、生態調查研究、環境教育等相關預算支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