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民間團體與政府合作參與生活環境改造計畫之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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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的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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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與永續發展的關係 |
民間團體數量是社會多元化程度的重要指標,愈多的社會團體,代表人民愈積極透過民間團體反映個人的喜好、訴求和意見。民間社團更有著人民主動參與其活動的特性,因此可以反映出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。特別是環境相關事務及實質上的環境參與制度設計,也多需要民間團體作為中介的橋樑,因此民間團體的數量愈多,活動愈積極,也代表了民間參與能量的充沛,愈有利於永續發展的推動。 |
◎指標之間的關聯 |
與其他制度指標同為反應政府制度建立、及環境問題的重視程度。 |
◎與公共政策的關聯 |
社會參與政策相關 |
◎負責的機關 |
環保署 |
指標計算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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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所需資料類別與定義 |
政府每年補助環保團體及環保活動申請案件。 |
◎計算式 |
政府每年補助民間環保團體及環保活動申請案件 |
◎條件與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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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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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綜合計畫處三科「生活環境改造計畫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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